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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中央環保督察組第一批交辦案件辦理情況通報

2018年6月1日,省協調聯絡組向我市轉辦第一批次,共32件舉報案件,其中標註“*”案件6件,已辦結32件,受理編號分別為1、2、3、4、5、6、18、21、22、23、25、26、27、28、29、30、31、33、34、37、42、43、44、46、48、49、50、51、52、60、62、65號,未辦結0件。現將辦理情況通報如下:

一、受理編號1號:“賓縣賓州鎮全鎮居民的生活污水均排入賓州河,污染水體環境。”

(一)基本情況

賓州鎮城區面積14.92平方公裡,常住人口12.5萬人,共有居民小區236個,現有污水處理廠1座,污水配套管網32公裡,有230個居民小區接入污水管網。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2018年6月2日,接到中央環保督察組關於“第一批舉報受理信訪事項轉辦清單”後,賓縣委、縣政府立即組織縣水務、環保、供排水等有關部門人員,於6月3日對信訪事項進行實地調查和研究處理。

經過現場實地調查,發現賓州鎮城區北環路排水主幹道1處、金穗小區3處、心緣現代城5處、疾控中心1處、解放路橋北2處、菜園橋1處、公安局小區1處、福盈小區1處,共15處生活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賓州河。針對這一問題,自2016年開始,賓縣委、縣政府就將賓州河水體治理和賓州鎮住宅小區生活污水集中處理作為的重點工作列入年度計劃,分步推進賓州鎮污水納管工程。2016年,沿河鋪設和改造污水管網6.7公裡,治理沿河排污口60餘處。2017年,鋪設和改造污水管網1.3公裡,解決瞭物爾美超市和建設路橋上樓生活污水直排問題,治理沿河直排污口8處。其餘排污口和未接入污水管網的居民住宅小區已全部列入今年改造計劃。目前,已完成瞭項目施工設計和財審工作,正在進行施工前期準備工作,計劃6月15日前開工,9月末全面完成污水納管治理。

展開剩餘97% (三)問責情況

對賓州河存在問題,賓縣供排水公司污排辦主任關立民負有主要責任,已移交縣紀檢監察部門進行責任追究。

二、受理編號2:“一是道裡區新發鎮建國村匡傢屯附近有10餘傢企業和養殖戶、當地居民向屯內排水河道(日偽時期修建)排放生產廢水、生活污水及養殖廢水,污染水體環境。二是2007年,時任新發鎮書記、鎮長和建國村村長等人擅自將排水河道匡傢屯涵洞及四方臺閘門堵死,導致大量污水積存,造成5000餘畝耕地至今無法耕種且污染當地居民生活用水。2013年,鎮、村重新征地修建河道,使用兩臺泵車往松花江傾倒污水;2017年,區政府撥款100餘萬元修建泵站,經泵站向松花江排放污水;2018年,恢復使用泵車向松花江傾倒污水。”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道裡區新發鎮建國村匡傢屯附近有10餘傢企業和養殖戶、當地居民向屯內排水河道(日偽時期修建)排放生產廢水、生活污水及養殖廢水,污染水體環境。)

道裡區辦理情況:

(一)基本情況

道裡區新發鎮建國村匡傢屯現有居民320戶,村民居住區附近有歷史自然形成的排水溝渠。目前,村屯附近有大唐熱電廠和個體木器加工廠2傢企業;有25戶村民飼養生豬,存欄量1785頭;有1戶飼養奶牛,存欄量270頭。

(二)核實處理情況

1.調查核實情況

經調查,舉報道裡區新發鎮建國村匡傢屯附近有10餘傢企業和養殖戶、當地居民向屯內排水溝渠排放生產廢水、生活污水及養殖廢水,污染水體環境,情況屬實。

經實地調查,建國村匡傢屯附近有2傢企業,分別為大唐熱電廠和個體木器加工廠,均不排污。目前,屯內的大部分養殖戶將養殖廢水集中排至屯內的集糞池,給屯內的環境造成影響。匡傢屯內未建設化糞池,部分村民使用旱廁,影響屯內環境。存在屯內居民向排水溝傾倒農業生產垃圾和生活垃圾現象。

2.近幾年采取的措施

道裡區高度重視新發鎮建國村匡傢屯多年形成的積水影響環境問題,多年來持續施策,努力解決該問題。

一是開展排查整治。2017年以來,道裡區農林畜牧局、新發鎮聯合開展瞭排查和整治工作,對規模較大的畜牧養殖戶下達瞭整改通知,要求排泄物必須集中運送至可回收的集糞池或作為肥料運送至耕地,絕不允許隨意傾卸,並安排專人約談、跟蹤,一定程度上控制瞭污染源。

二是修建攔污壩。2017年6月,為防止污水流向魚池及附近地區,新發鎮在大唐熱電廠北側修建瞭一道攔污壩進行封堵。

三是清理垃圾淤泥。2016年以來,道裡區城管局、新發鎮組織力量,多次對排水溝渠兩側的垃圾進行瞭清運,今年又對渠底部沉積的淤泥進行瞭清掏,對水面上的漂浮物進行瞭打撈。近期又集中對匡傢屯水域進行抽排和清淤,盡最大限度改善區域環境。

四是謀劃長效治理辦法。2011年,新發鎮啟動國傢級小城鎮試點鎮建設時,道裡區擬將匡傢屯整體搬遷進樓,後因項目建設停滯,搬遷未實施;2015年,道裡區聘請市發改委專傢論證匡傢屯整體區域生態建設項目,擬通過招商引資方式,引進有實力的公司,將匡傢屯區域整體開發成為生態小鎮,徹底改造匡傢屯生態環境和居民生活環境,省建工集團等企業多次考察論證,目前,部分區域已納入中以農業產業園二期項目建設規劃中。因匡傢屯距群力西區市政排水管線較近,2015年道裡區組織專傢進行瞭可行性論證,待群力西區排水系統增容後,擬修建排水管線並入市政排水管網。考慮到道裡區西部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滯後於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需要的現實,2017年,道裡區論證謀劃適合本地實際的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但因距離水源地較近,沒有得到審批。

3.下步打算

(1)成立組織,落實責任。成立新發鎮建國村匡傢屯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強的責任擔當、更實的工作舉措、更嚴的紀律要求,集中人力、物力,全力推進該區域生態環境突出問題徹底解決。

組長:馮延平區委書記

肖彬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

副組長:劉新聞區委副書記

周長河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

張守富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

薑勇智區政府副區長兼市公安局道裡

分局局長

唐可欣區政府副區長

成員:區委辦、政府辦、環保分局、城管局、農林局、執法局、新發鎮、市場局、公安局、水務局、安監局、消防大隊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新發鎮。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五個專項工作推進組。

清污清障推進組

組長:唐可欣區政府副區長

成員:區城管局、區執法局、新發鎮政府主要領導

工作任務:對匡傢屯及周邊污水、淤泥、垃圾進行抽排、清掏、清運,采取栽植具有排污功能的水生植物等生物凈化方式改善水質;增派巡防力量,加強日常管控。

企業整改推進組

組長:薑勇智區政府副區長兼市公安局道裡

分局局長

成員:區市場局、公安分局、環保分局、消防大隊、安監局、行政執法局、新發鎮政府主要領導

工作任務:持續對匡傢屯排水溝周圍進行巡查,對黑加工點予以依法取締,對違法私排的依法予以查處。

限養工作推進組

組長:張守富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

成員:區農林局、新發鎮政府主要領導

工作任務:將匡傢屯區域設定為限養區,對養殖專業戶進行政策性引導和就業培訓,開辟新的就業增收渠道。

改廁排污推進組

組長:唐可欣區政府副區長

成員:區農林局、城管局

工作任務:在匡傢屯和排水溝渠沿線修建可收集的公共廁所,擇址修建臨時蓄污中轉池,購置車輛及時收集。

污水處理廠推進組

組長:周長河區委常委、副區長

成員:區發改局、水務局、農林局、財政局

工作任務:積極協調市政府推進水源地向松花江上遊遷移,組織專傢實地進行論證,擇址建設大型污水處理廠,徹底解決道裡區西部污水處理問題。

(2)綜合施策,快見成效。根據目前匡傢屯內及周邊存在的環境問題,道裡區將采取“內外兼治”措施,力爭在近期取得明顯效果。一是由區城管局出動吸污車,抽排匡傢屯內養殖戶排放的牲畜糞便沉積污染,並加快對匡傢屯水域清淤進度,6月30日前完成。二是將匡傢屯劃為限養區,6月30日前完成,引導村民調整農業結構,轉移村屯內剩餘勞動力,杜絕村民在此區域從事畜牧養殖。三是在排水溝渠附近及匡傢屯內共建設10座環保可收集的公共廁所,解決居民旱廁排污問題,10月31日前完成。四是增派巡防力量,加強對排水溝渠周邊區域及匡傢屯水域進行管護,做到雨污分離,達標排放。

(3)修建池廠,長效治理。今年年底選擇合適地址修建蓄污中轉池,購置5臺真空吸污車,及時收集蓄污池中污水,統一運到市級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

(三)問責情況

無。

市環保局辦理情況:

(一)基本情況

道裡區新發鎮建國村匡傢屯現有居民320戶,640名居民。有25戶村民飼養生豬,存欄量1785頭;有1戶飼養奶牛,存欄量270頭。目前,村屯附近有2傢企業;該案件屬於初次信訪,無處罰。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2018年6月2日,道裡環保分局執法人員對新發鎮建國村匡傢屯進行現場檢查,匡傢屯不在禁養區范圍。現有25戶居民飼養生豬,存欄量共1785頭,其中最多的養殖154頭,最少的養殖6頭,均不屬於規模化養殖場;有1戶飼養奶牛,全稱哈爾濱市道裡區江南畜牧場。2010年建成,存欄量270頭,對糞污采用堆肥還田方法,有工商執照,無環評手續。道裡環保分局對其未驗先投的行為予以處罰,並責令驗收合格前不得投入生產。目前,屯內的大部分養殖戶將養殖廢水集中排至屯內的沉積坑池,給屯內的環境造成影響。匡傢屯內未建設化糞池,部分村民使用旱廁,影響屯內環境。投訴人反映的排水河道(日偽時期修建)已幹涸,未發現污水。

建國村匡傢屯附近有2傢企業,分別為大唐熱電廠和個體木器加工廠,未涉及排放廢水。

道裡環保分局將盡快協調道裡區政府有關責任部門加快推進新發鎮建國村匡傢屯,加大巡查監管力度,減少或杜絕水體污染的發生。

(三)問責情況

無。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二是2007年,時任新發鎮書記、鎮長和建國村村長等人擅自將排水河道匡傢屯涵洞及四方臺閘門堵死,導致大量污水積存,造成5000餘畝耕地至今無法耕種且污染當地居民生活用水。2013年,鎮、村重新征地修建河道,使用兩臺泵車往松花江傾倒污水;2017年,區政府撥款100餘萬元修建泵站,經泵站向松花江排放污水;2018年,恢復使用泵車向松花江傾倒污水。)

道裡區辦理情況:

(一)基本情況

建國村匡傢屯處於沿江低窪地帶,耕地574.2畝。屯域內自然形成大面積坑塘水面,後經改造為2944.8畝魚池,枯水期幹涸見底。屯附近的排水溝渠歷史自然形成,豐水期有水排入松花江。2007年群力新區開發建設,匡傢屯至松花江段溝渠被周邊村屯村民搭建棚室占壓填平,喪失瞭排水功能,建國村匡傢屯魚池區域成為排水溝渠的終點,夏季降水量較大時,水位上漲,造成積水倒灌魚池,甚至形成村屯內澇,應急搶險隻能就近通過提水排澇。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2007年,時任新發鎮書記、鎮長和建國村村長等人擅自將排水溝渠匡傢屯涵洞及四方臺閘門堵死,導致大量污水積存,造成5000餘畝耕地至今無法耕種且污染當地居民生活用水;2013年,鎮、村重新征地修建河道,使用兩臺泵車往松花江傾倒污水;2017年,道裡區政府撥款100餘萬元修建泵站,經泵站向松花江排放污水;2018年,恢復使用泵車向松花江傾倒污水。上述情況均不屬實。

經調查,造成排水溝渠無法排放的主要原因是溝渠下遊被村民搭建棚室占壓填平,失去排水功能,並非鎮、村領導個人行為所致。建國村匡傢屯實際耕地面積574.2畝,沒有被水浸淹,仍由村民耕種,與舉報“造成5000餘畝耕地無法耕種”事實不符;匡傢屯耕地和坑塘水面總面積3519畝,與舉報中提及的5000餘畝耕地面積不符。經區疾病控制中心檢測,匡傢屯居民生活用水符合飲用水標準。

2013年,鎮村兩級並未在匡傢屯重新征地修建河道。當年,因雨季降水量大,造成村屯嚴重內澇,為保護村民人身財產安全,建國村緊急調用瞭2臺排水泵車將內澇積水排至松花江。

2015年和2016年,匡傢屯局地強降雨發生雨水圍屯險情,為防止再次出現嚴重內澇,2017年8月,道裡區投入47.8萬元在該地區修建瞭泵站,主要用於排內澇應急準備,在調試過程中曾向排污壩外溝渠排放少量存積的雨水,調試完成後由於水位平穩,排水泵一直未啟用。

2018年5月中旬,為瞭清理匡傢屯水域的淤泥,建國村動用兩臺泵車對部分水域進行瞭原地分段倒運,以降低水位,便於清淤,未傾倒至松花江。

下一步,如遇應急排澇確需啟用泵房前,道裡區將對村屯內澇雨水質量進行綜合評估,如達到環保部門規定的標準,按照要求排放。

(三)問責情況

無。

三、受理編號3號:“賓縣賓西鎮南側賓西造紙廠、北側的大成玉米等多傢工廠,每天將工業廢水排入賓縣與阿城區之間的蜚克圖河。舉報人稱上述排污行為已持續多年。”

(一)基本情況

蜚克圖河是賓縣和阿城區的界河,執行四類水質類別。沿河建有3傢涉水生產企業,分別是賓西造紙廠(即哈爾濱市和鑫造紙有限公司)、黑龍江賓西牛業有限公司、哈爾濱大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賓西造紙廠(即哈爾濱市和鑫造紙有限公司)位於賓西開發區南區,該項目於2008年7月開工建設,2009年10月建成並投入使用,年產10萬噸高強度瓦楞紙,項目總投資4995.03萬元。生產廢水循環使用,不向外排放。該企業是賓縣環境保護重點監管企業,在日常污染源監管中,采用“雙隨機,一公開”方式對企業進行監督檢查,並且每年對該企業開展專項檢查。檢查過程中,未發現該企業有違法行為,此前未接到過信訪投訴。

黑龍江賓西牛業有限公司位於賓西開發區北區,該公司肉牛屠宰加工項目於2006年9月開工建設,2007年9月建成並投入使用,主要產品為牛肉制品,項目總投資5742萬元。該企業是賓縣環境保護重點監管企業,在日常污染源監管中,采用“雙隨機,一公開”方式對企業進行監督檢查,並且每年對該企業開展專項檢查,同時,不定期開展監測。檢查過程中,未發現該企業有違法行為,此前也未接到過信訪舉報。

哈爾濱大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於賓西開發區北區,該公司60萬噸玉米深加工項目於2008年5月開工建設,2012年建成投產,由於企業內部原因,2014年停產,2017年末又恢復生產,主要產品為玉米淀粉等,項目總投資2.76億元。該企業建有自動監控設備,已經與國傢在線監控平臺對接,實時上傳監控數據。賓縣環保部門已安排專人監控在線傳輸數據,並嚴格按照哈爾濱市環境保護監察支隊下發的監管實施方案進行監管。同時,進行定期不定期采樣監測,均未發現有超標違法行為,此前也未接到群眾信訪舉報。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賓西造紙廠(即哈爾濱市和鑫造紙有限公司)、賓西牛業、大成玉米等3傢企業,將工業廢水排入賓縣與阿城區之間的蜚克圖河情況屬實。

2018年6月2日,接到中央環保督察組關於“第一批舉報受理信訪事項轉辦清單”後,縣委、縣政府立即組織縣水務、環保等有關部門人員,於6月3日對信訪事項進行實地調查。經過現場調查,賓西造紙廠(即哈爾濱市和鑫造紙有限公司)建設的年產10萬噸高強紙項目生產廢水循環使用,不向外排放。

黑龍江賓西牛業有限公司的肉牛屠宰加工項目,生產廢水經自建污水處理站(日處理能力270噸)處理,達到《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二級標準》後排入蜚克圖河。

哈爾濱大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0萬噸玉米深加工項目,生產廢水經自建污水處理站(日處理能力3500噸)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一級標準》後排入蜚克圖河。

針對舉報問題:賓縣於2018年6月3日再次委托第三方,黑龍江中策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黑龍江賓西牛業有限公司、哈爾濱大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生產涉水企業,進行采樣監測,現正在等待監測結果。

(三)問責情況

無。

四、受理編號4號:“哈爾濱市香坊區向陽鎮金傢村生活垃圾處理廠偷排污水,當地村民曾於2016年向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舉報過此問題,有相關部門現場檢查時該廠就正規排放,沒有檢查時該廠就偷排廢水,區環保部門‘以罰代管’。”

(一)基本情況

哈爾濱億豐生態環境有限公司位於香坊區向陽鎮金傢村,該單位建設項目於2003年9月開工建設,2004年11月建成,2009年11月投產使用,經營范圍為從事生活垃圾處理,項目總投資1.69億元。總庫容量780萬立方米,服務年限17年。哈爾濱億豐生態環境有限公司設計三個填埋區,分期建設。目前一期填埋區已經封場,正在使用第二填埋區,第二填埋區日填埋量約為2000多噸。

由哈爾濱億豐生態環境有限公司負責的生活垃圾處理廠污水處理站2005年開工建設,2006年正式運行,項目總投資1160萬元,日處理能力為200噸。2012年11月污水處理站升級改造,2015年11月升級改造完畢,項目總投資3000萬元左右,升級改造後日處理能力仍為200噸。為緩解滲濾液處理壓力,哈爾濱市城管局環衛辦招標北京天地人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垃圾場院內又建設一座污水處理站。該站2016年7月建設,2017年1月正式運行,項目總投資5800萬元,日處理能力1200噸。

2014年建設兩座3.5萬立方米調節池;2017年新增一座10萬立方米調節池;2018年又新建兩座共10萬立方米調節池,其中一座已建成使用,另一座正在建設中。

哈爾濱市環境保護局香坊分局定期對該單位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運行記錄等進行監察,並做好污染源現場監察記錄、建立監管檔案;市環境監測站每季度不定期對該單位排放的廢水進行監測,未發現該單位外排廢水有超標情況。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該單位偷排污水情況不屬實;區環保部門“以罰代管”情況不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6月2日,哈爾濱市環境保護局香坊分局針對此次舉報案件進行實地調查。哈爾濱億豐生態環境有限公司目前進水總量為1400噸,實際出水總量為850噸左右。已投入使用滲濾液防滲調節池共有4座。污水處理站2座,設施運行正常。產生的垃圾滲濾液儲存至4個防滲調節池後,經污水處理站處理後排入金傢大壕,途經東風溝最後進入道外區團結污水處理廠。隨後,哈爾濱市環境保護局香坊環保分局監察人員從金傢大壕上遊至下遊開始進行沿岸排查,也未發現其它排污口。

2018年6月2日,哈爾濱市環境保護局香坊分局監察人員同哈爾濱市環境監測站監測人員對哈爾濱億豐生態環境有限公司兩處污水處理站排口排放的廢水進行采樣監測。現正在等待市環境監測站出具監測報告。如該單位排放的廢水監測結果顯示超標,哈爾濱市環境保護局香坊分局將對其立案處罰。

下一步,哈爾濱市環境保護局香坊分局將加大、加密對兩處污水處理站相關設施的監察頻次,由每季度監察一次改為每月至少監察一次,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三)問責情況

無。

五、受理編號5號:“一是尚志市葦河鎮附近有六、七傢炭廠10多個炭窯每天夜間冒黃煙,伴有刺激性氣味,每天早上5點左右污染現象最明顯,炭廠分別位於葦河鎮西山上、葦河鎮高速公路與高鐵岔路處某部隊附近、葦河鎮往景州村方向路邊、葦河鎮紅星加油站北側100至200米左右處、葦河鎮往化一村方向路邊;葦河鎮碳素廠也存在上述問題。舉報人要求取締上述企業。二是葦河鎮飲用水水質不好,致使當地不少居民得癌。”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尚志市葦河鎮附近有六、七傢炭廠10多個炭窯每天夜間冒黃煙,伴有刺激性氣味,每天早上5點左右污染現象最明顯,炭廠分別位於葦河鎮西山上、葦河鎮高速公路與高鐵岔路處某部隊附近、葦河鎮往景州村方向路邊、葦河鎮紅星加油站北側100至200米左右處、葦河鎮往化一村方向路邊;葦河鎮碳素廠也存在上述問題。舉報人要求取締上述企業。)

(一)基本情況

1.葦河鎮木炭廠

葦河鎮內共有木炭廠16傢,其中15傢履行瞭環評審批、驗收等環保手續;1傢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2016年已按照建設項目清理整頓規范要求,進行瞭環境現狀評估,提供瞭達標的煙氣監測報告。炭廠的生產工藝為木材邊角料生產工業用炭。煙氣采用冷凝、濕式噴淋式除塵器進行處理。產生廢水循環利用,不外排。

尚志市環保局監察大隊負責對葦河炭廠進行日常監管,2016年組織專項檢查,開展監督性監測,對發現超標排放的11傢炭廠依法進行瞭處罰並責令改正,被處罰企業均完成整改任務。2017年以來,通過“雙隨機”形式對炭廠進行日常監管,沒有發現企業違法問題,在接到本次轉辦信訪案件之前無信訪投訴。

2.葦河碳素廠

葦河碳素廠始建於1955年,2002年3月變更為黑龍江省鑫源炭素有限責任公司,2012年停產。2018年3月黑龍江省鑫源炭素有限責任公司將企業租賃給福建金盛蘭集團,該公司已聘請第三方環評公司進行復產前調研,正對原有廠房設備及環保設施進行維修和檢測,預計2018年8月底恢復生產。經調查,該公司4月24日下午在對煅燒車間爐窯進行檢修時,工人在爐內燃燒瞭一些廢棄物,用於爐窯密閉性檢測,並產生瞭濃煙,持續一小時左右。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人反映葦河炭廠內容不屬實。反映葦河碳素廠存在的問題屬實。

接到信訪轉辦件後,尚志市委、市政府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針對反映葦河炭廠早晚時段污染問題開展瞭專項檢查,發現有3傢炭廠正在生產,均安裝瞭冷凝、濕式噴淋式除塵器,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正常,現場檢查沒有發現冒黃煙現象,也沒有聞到刺激性氣味。其餘13傢炭廠未生產。尚志市已委托黑龍江華洲檢測有限公司於6月4日開始對正在生產的木炭廠進行監督性檢測,對不能達標排放的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依法進行處罰。

4月24日下午,鑫源炭素有限責任公司在對煅燒車間爐窯進行檢修時,工人燃燒廢棄物對爐窯進行密閉性檢測過程中產生短暫冒濃煙現象。

處理情況:

1.經黑龍江華洲檢測有限公司監測,葦河正在生產的3傢炭廠大氣污染物都符合排放標準。

2.責成環保局加大對炭廠的環境監管執法力度,特別是在早晚時段進行不定期抽查和突擊檢查,發現擅停污染治理設施等偷排行為立即查處。同時,責令炭廠建立健全運行記錄臺賬、崗位責任等環境保護各項規章制度,限期改正。

3.針對反饋問題,尚志市舉一反三,已組織工信、市場監管、安監、國土、水務、公安、消防等部門對炭廠生產經營情況進行核查,對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依法查處。

4.尚志市將加強對葦河鑫源碳素有限責任公司的環境監管和指導,督促企業落實各項環境保護規定,避免出現環境違法問題。企業正式復產,須經環保部門審核同意。

(三)問責情況

正在組織紀檢監察部門開展相關部門和鄉鎮政府履職情況調查。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二是葦河鎮飲用水水質不好,致使當地不少居民得癌)

(一)基本情況

葦河鎮飲用水源地位於葦河鎮河東村,坐標東經128°24′28.0033″、北緯44°57′1.4387″,供水人口25000人。該水源地已進行技術劃分,並經省政府批準。水廠處理工藝為:曝氣-過濾-殺菌。

(二)核實處理情況

舉報人反映葦河鎮飲用水水質不好,致使當地不少居民得癌情況不屬實。

6月1日,尚志市環保局監測站對葦河鎮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進行瞭監測,各項指標符合飲用水水源地水質標準;尚志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每年對葦河鎮自來水廠出廠水進行檢測,最近三年檢測日期分別為2016年8月27日、2017年8月14日、2018年3月6日,報告結果顯示近三年葦河鎮飲用水各項檢測指標均符合飲用水質標準。根據此次信訪舉報情況,尚志市責成尚志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於6月4日又增加一次采樣檢測,數據將在72小時後出具,屆時尚志市將對檢測結果進行續報。尚志市將進一步做好飲用水水源地和飲用水水質監測監管工作。

(三)問責情況

正在組織紀檢監察部門開展相關部門和鄉鎮政府履職情況調查。

六、受理編號6號:“一是五常市向陽鎮東新立村趙某某、高某某、曹某某等十餘村民在該村管二瞎子大甸子非法開墾1000畝草原,舉報人要求恢復原有草原並依法查處行為人。二是五常市背蔭河鎮背蔭河石場,破壞50餘畝林地,非法采礦10餘年至今。”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五常市向陽鎮東新立村趙某某、高某某、曹某某等十餘村民在該村管二瞎子大甸子非法開墾1000畝草原,舉報人要求恢復原有草原並依法查處行為人。)

(一)基本情況

“管二瞎子大甸子”位於向陽鎮九三村六隊,1997年五常市政府頒發瞭《草原使用證》,確權給向陽鎮九三村六隊使用,主要作為放牧采草場及生態保護功能。采購於國傢地理信息局黑龍江省地理信息中心的衛星遙感影像圖證實,行為人非法開墾草原事實真實存在,涉及面積共計855.62畝。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該草原被趙德友、曹樹貴、高居春等22戶村民非法開墾。五常市草原監理站對開墾草原超過20畝的15件案件已經依法移送五常市公安局,公安局已經立案偵查;對於開墾草原不超過20畝的7件案件行政告知後,若不及時還草,申請法院強執制行,確保被非法開墾的草原全部還草,恢復生態。

(三)問責情況

此項問題待公安、司法機關偵查、執行後,五常市紀委將隨即啟動問責程序。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二是五常市背蔭河鎮背蔭河石場,破壞50餘畝林地,非法采礦10餘年至今。)

(一)基本情況

經查,背蔭河鎮不存在“背蔭河石場”這個企業。但背蔭河鎮實施礦產開采行為的企業共有6傢。其中,白旗溝3傢:五常市白旗石材有限公司、五常市天順石材有限公司、五常市天時石材有限公司。蛤蟆塘溝3傢:五常市鴻源采石有限公司、五常市恒泰采石有限公司、五常市盛達采石有限公司。上述6傢企業均取得《采礦許可證》。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核查,舉報情況屬實。

2017年—2018年,五常市對全市石場進行清理整頓,檢查中發現,五常市鴻源采石有限公司、五常市恒泰采石有限公司存在非法占用林地采石行為,涉嫌刑事犯罪。五常市森林公安局於2017年10月12日和2018年1月27日分別對上述兩傢采石企業刑事立案偵查,兩傢企業破壞林地行為佳木斯司法鑒定機構正在鑒定,待鑒定結果出來後,五常市森林公安局向檢察機關提起訴訟。國土資源部門對兩傢企業的越界采礦行為,依法履行瞭行政處罰程序,責令涉事企業退回批準礦區開采,依法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涉事企業已按要求退回批準礦區范圍,並足額繳納違法所得和罰款共計272651.4元。

年初以來,五常市政府組建瞭由五常市國土資源、安監局、公安局、環保局、林業局、水務局、電業局、交通局、交警隊、市場監督管理局10個部門參加的聯合檢查組,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專項行動集中打擊、整治非煤礦山違法違規行為。五常市林業局已對涉事企業下達瞭《停止非法占用林地采石采砂通知書》,並對背蔭河林場對施業區內的6傢砂石場林地邊界,用水泥樁、鐵絲網進行封閉圍護,並樹立公告牌。同時,五常市林業局緊急成立6個巡查小組,每組4人,開展經常性的巡查,確保沒有新的非法占用林地問題發生。

(三)問責情況

按照有關規定,五常市紀委啟動問責程序,給予背蔭河林場場長付國軍和主管場長初景斌免去行政職務;給予五常市林業局林政股股長崔立新、五常市森林公安局負責人那凌紅、五常市林業局稽查隊隊長曾慶彪、現任林業局稽查隊隊長張春風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五常市林業局局長尤清林,副局長劉長傑、副局長呂慶平黨內警告處分。

七、受理編號18號:“哈爾濱市道裡區地德裡街93號門市“石記刀削面館”私自將窗戶改成門,向地德裡小區內直排油煙和污水,嚴重擾民。”

(一)基本情況

該飯店位於哈爾濱市道裡區地德裡街93號,2011年12月27日開業,總投資8萬元,主要經營刀削面小吃。該案件屬於初次信訪。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2018年6月2日,道裡環保分局執法人員到現場進行檢查。經查,該單位油煙有專用煙道及高空排放設施,無油煙凈化器,廚房窗戶上安裝瞭一臺換氣扇,經營過程中有油煙排出,高空排放設施因年久失修,存在漏油現象。執法人員現場責令該單位拆除換氣扇,並盡快維修油煙高空排放設施。該單位有下水管道,無油水分離器,污水排入市政管線,道裡環保分局執法人員責令其安裝油水分離器。6月3日,道裡環保分局執法人員再次趕往現場進行檢查,經查,該單位已拆除換氣扇,對高空排放設施漏油點進行封堵,油煙擾民問題已解決;同時,購買瞭油水分離器和油煙凈化器,預計6月8日安裝完畢。

(三)問責情況

無。

八、受理編號21號:“一是自1990年以來,五常市山河鎮周邊山林被當地村民破壞開墾為耕地,嚴重破壞生態環境。二是山河鎮萬寶村高臺子屯居民張某某於2005年5月26日破壞當地水庫改為水田,舉報人要求恢復原狀。”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自1990年以來,五常市山河鎮周邊山林被當地村民破壞開墾為耕地,嚴重破壞生態環境。)

(一)基本情況

五常市山河鎮是2001年由原山河鎮與原雙興鄉合並,原山河鎮沒有林地,原雙興鄉林地由村集體和鄉辦林場分別進行管護。現山河鎮周邊有8個村,其中有3個有林村。

1983年原雙興鄉開始與林業承包戶簽訂林業承包合同,由林業承包戶進行經營管理。在此期間,根據國辦發(1996)23號文《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治理開發農村“四荒”資源進一步加強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中關於“治理者對‘四荒’享有治理開發自主權。國傢依法保護治理開發‘四荒’的成果和治理者的合法權益。在符合國傢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水土保持總體規劃和治理開發協議的前提下,允許並鼓勵治理者在保持水土和培育資源的基礎上,宜農則農,宜林則林,宜果則果,宜牧則牧,宜漁則漁,根據實際情況開發利用‘四荒’”之規定。到2001年,已有部分林業承包戶將荒地約30公頃開墾成為耕地。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核查,舉報情況屬實。

2001年兩個鄉鎮合並後,五常市、鎮兩級林業主管部門加大瞭對林業工作的管理力度。管理過程中發現,2005—2008年因長勝村村委會沒有對吉代屯東山進行管理,導致大部分農民在山上開墾土地約400畝。發現此事後,五常市、鎮林業管理部門對涉事農民分別進行瞭處罰,並督促村委會對毀林開荒的林地進行造林。2015年,在鄉辦林場12林班,承包戶高陽在其承包林中毀林開墾5.25公頃,鎮林業站將此事上報市林業局後,五常森林公安局已立案調查,高陽已在山河鎮林業站的要求下將毀林地塊當年全部還林;2016年,萬寶村林業承包戶李大成因毀林,被五常市森林公安局立案偵查,五常市人民法院判處涉案人李大成三年有期徒刑,緩期四年執行。因村委會和承包方對該地塊承包合同有異議,已進行法律訴訟,至今仍在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等待最終判決。

與此同時,五常市鎮兩級林業主管部門著手對此事進行整改,截止2018年春,已在該地塊造林110畝,2019年將實現該地塊全部還林。

(三)問責情況

2015年,因長勝村吉代屯毀林地塊未能及時還林,五常市紀檢委對林業站站長韓建富給與黨內警告處理;2018年5月,因對承包戶高陽在其承包林中毀林開墾5.25公頃一事管理不力,五常市紀檢委對山河鎮主管農業領導杜海成(副科級)給與黨內警告處分;對林業站站長韓建富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二是山河鎮萬寶村高臺子屯居民張某某於2005年5月26日破壞當地水庫改為水田,舉報人要求恢復原狀。)

(一)基本情況

經核查,舉報人所指的高臺子屯“水庫”始建於上世紀70年代,面積為40畝,庫容不足3萬立方米,實際上為塘壩。該塘壩於1998年承包給瞭萬寶村高臺子屯村民趙發,由於趙發管理不善,不能保證下遊60畝水田灌溉,群眾意見很大。經萬寶村村民委員會研究,並經村民代表大會同意,於2004年3月將該塘壩轉包給本屯村民張洪彥,並重新簽訂瞭承包合同。合同中明確張洪彥的責任是必須保證塘壩下遊水田用水,權利是可以改變塘壩用途,並有權向下遊用水地塊每畝收取50元水費。該合同在擬定時,經過瞭山河鎮司法所的法律認證。

張洪彥承包該塘壩以後,為瞭實現塘壩利用和保障供水的根本目的,並確保旱澇期間都能供水,經協商,將塘壩推平種植水田,同時自籌資金10萬餘元,打1眼灌溉機井,並配備瞭電力設施,實現瞭多年保障供水。由於近幾年水稻價格上揚,有部分村民看到張洪彥一次性投入後回報明顯,加之張洪彥本人在供水和收費過程中方法欠缺,導致與部分村民產生矛盾,引發村民上訪。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核查,舉報人所指的高臺子屯“水庫”(實際上為塘壩)改種水田,情況屬實;舉報人所指破壞當地“水庫”一事,情況不屬實。

一是舉報人所指“水庫”實際上是塘壩。該塘壩始建於上世紀70年代,是由村民委員會組織修建的,毀種水田前,面積為40畝,庫容不足3萬立方米。根據水利蓄水工程分類,(“庫容1萬立方米至10萬立方米的為塘壩,10萬立方米至100萬立方米的為小(Ⅱ)型水庫,100萬立方米至1000萬立方米的為小(Ⅰ)型水庫……”)因此,舉報人所稱的“水庫”實為塘壩。二是該塘壩為集體所有。由於該塘壩建設過程中,國傢沒有資金投入,根據水利產業政策,應認定為村集體資產,村委會有權進行發包,發包人根據合同,在保障供水和不違背國傢政策的前提下,有權利進行自主經營。三是有國傢相關政策作為依據。根據國辦發[1996]2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治理開發農村“四荒”資源進一步加強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中第三條,治理開發“四荒”的政策,第四款之規定:治理者對四荒享有治理開發自主權。國傢依法保護治理開發“四荒”的成果和治理者的合法權益。在符合國傢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水土保持總體規劃和治理開發協議的前提下,允許並鼓勵治理者在保持水土和培育資源的基礎上,宜農則農,宜林則林,宜果則果,宜牧則牧,宜漁則漁,根據實際情況開發利用“四荒”。

在案件處理過程中,山河鎮黨委、政府會同市水務局組成專項調查組,詳細瞭解案件的來龍去脈,查閱瞭有關法律法規。調查後認為,根據《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禁止在水庫庫區內圍墾,由於該塘壩不是水庫,地方集體經濟組織有權改變其用途。萬寶村村民委員會組織召開瞭高臺子屯村民小組會議,通過民主議事,並經過山河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采取以下處理方法:一是維持現狀,不予恢復塘壩原狀。由於2004年簽訂合同時,法律合同有效,如果恢復塘壩原狀,屬於單方毀約行為,應予賠償。另外,根據現實情況,塘壩已經耕種多年,即使重修改為塘壩,沒有集雨面積,塘壩無法蓄水,也不能保證下遊灌溉用水需求,使用機井灌溉為穩妥辦法。二是對原有合同進行補充調整。為瞭減少矛盾,避免再次上訪,本著合作雙贏,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和張洪彥做工作的基礎上,張洪彥同意在合同上進行讓步。山河鎮黨委、政府和萬寶村村民委員會組織瞭高臺子屯村民集體協商,村委會與張洪彥對重新調整的合同進行瞭確認,並重新簽訂瞭補充協議:1.鑒於原有承包期太長(50年),改為承包期至第二輪土地展包期結束;2.承包期結束後,張洪彥打的機電井及電力配套設施無償轉交給當地村屯;3.原合同規定張洪彥可以向下遊水田每畝征收50元水費,改為張洪彥向下遊水田無償供水,免收水費;4.張洪彥本人承擔保證下遊60畝農田灌溉的人員、電費、維修費等相關費用,並每年向萬寶村繳納承包費1000元,用於萬寶村公益事業建設。

(三)問責情況

鑒於上述情況,為瞭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山河鎮黨委決定,責成鎮紀委於6月4日對萬寶村支部書記張志國、村委會主任劉君同志啟動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第一種形態”,進行提醒談話,責令其對村集體資源有序管理,加強管控和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力度。

九、受理編號22號:賓縣滿井鄉靠近松花江江堤大壩附近的大面積草地被附近村民私自開墾,破壞生態環境。

(一)基本情況

賓縣沿江省級自然保護區2012年12月28日經省政府批準設立,2014年3月,哈爾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哈編發〔2014〕4號文件批復成立賓縣沿江省級自然保護區機構;賓縣機構編制委員會於2014年9月下發瞭《關於成立縣沿江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的通知》(賓編〔2014〕16號),2017年8月正式組建賓縣沿江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在保護區管理局正式成立前,保護區由原權屬部門依法進行管理。賓縣沿江自然保護區全長約60公裡,總面積10989公頃(核心區4931公頃,占總面積的44.8%;緩沖區2243公頃,占總面積的20.4%;實驗區3815公頃,占總面積的34.8%),其中河流水面2308.13公頃、草原3671.07公頃、歷史耕地2628.67公頃、濕地333.3公頃、其他2047.83公頃。自然保護區滿井段總面積1599.6公頃,其中,歷史耕地100.77公頃,自然保護區成立前開墾的草原面積642.77公頃。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2018年6月2日,接到中央環保督察組關於“第一批舉報受理信訪事項轉辦清單”後,賓縣縣委、縣政府立即組織縣沿江濕地保護區管理局,於6月3日對信訪事項進行實地調查。

核實情況為:賓縣沿江省級自然保護區滿井段總面積1599.6公頃,其中歷史耕地100.77公頃,非法開墾的草原面積642.77公頃。滿井鎮松花江大堤附近大面積開墾的草原都集中在1994年、1998年、2003年三個年度,都是建區前簽訂草原承包合同後被圍墾的,屬歷史遺留問題。

按照省林業廳《關於印發〈黑龍江省地方林業自然保護區內毀濕(林、草)開墾問題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林發〔2018〕80號)要求,“2018年6月底前,由各市(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對本行政區內自然保護區建立後違法開墾的耕地,要依法全面停止耕種並依法處理。原則上於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對自然保護區設立之前核心區和緩沖區內已存在的耕地分類提出解決方案,明確是否退出和退耕還濕(林、草)期限,發佈退出公告。特殊情形的可以延至2021年底前退出。”自然保護區滿井段已開墾的草原均是建區前開墾的,建區後無新開墾情況。

保護區管理局正式成立後,編制瞭《黑龍江省賓縣沿江省級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深入一線實地開展瞭圖表結合、圈界定點工作,在保護區內設置界樁200個、界碑5個和永久性宣傳告示牌50多處,並對保護區內的各類資源進行瞭地類調查,摸清瞭問題底數,建立瞭詳細檔案。對保護區內存在的砂場、違建、圍墾三個歷史遺留問題開展集中整治。截至目前,已關停采砂場10處,清理砂場面積1.35萬平方米,拆除保護區內違章建築29處。對保護區內毀濕毀草開墾問題,分類施策開展退耕還濕還草工作,針對私自開墾或有草原承包合同的,限定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退耕還濕還草;針對歷史遺留的合法耕地,按照緩退原則,由賓縣政府向上爭取、籌措資金,給予一定合理補償,逐步退耕。鑒於滿井鎮私自開墾草原的問題都屬於建區前簽訂草原承包合同後被圍墾的情況,屬歷史遺留問題,且今年農民已經完成耕種,我們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對非法耕種的農民進行批評教育和政策講解,並將在2019年春種期間進一步加大政策宣傳和巡查管控力度,嚴肅查處非法耕種問題,確保2019年底前實現退耕還濕還草目標。

(三)問責情況

無。

十、受理編號23:“每天早上八點至晚上南崗長江路85號長江大廈院內的空調電機運轉噪聲擾民。舉報人稱當地環保部門曾對該處噪聲進行監測,監測結果超標。”

(一)基本情況

位於南崗長江路85號長江大廈的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服務中心,該建設項目於2004年開工建設,2005年10月建成並投產使用,主要用於業務培訓等。

哈爾濱市環保局南崗分局在日常環境監管中未接到對該單位的信訪投訴。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每天早上八點至晚上南崗長江路85號長江大廈院內的空調電機運轉噪聲擾民。舉報人稱當地環保部門曾對該處噪聲進行監測,監測結果超標。”情況不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6月2日,南崗環保分局環境監察人員現場檢查發現,該單位空調機組正在系統維護,未啟動。據負責人介紹,該單位中央空調自2017年10月至今一直處於停用狀態。針對該單位上述環境問題,南崗環保分局監察人員現場對該單位下達環境監察通知書,要求該單位在空調運行前,對設備進行減震防噪措施維護,確保噪聲監測達標後方可正常使用。屆時,南崗分局將申請哈爾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對其設備進行現場監測。南崗環保分局將進一步加強環境監管。

(三)問責情況

無。

十一、受理編號25:“呼蘭區呼蘭橋頭西南側有污水直排,排污主體情況不明。”

(一)基本情況

哈爾濱君豪義烏小商品城有限公司位於呼蘭區利民大道888號,該公司“君豪哈爾濱禦園”建設項目是房地產開發項目,於2017年5月開工建設,現正在建設中,項目總投資93734萬元。

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表,由哈爾濱市環境保護局批復,審批文號:哈環審表[2017]11號,批復日期:2017年4月24日。現該項目正在建設施工,此前呼蘭區未接到有關此項目的涉及環境問題的信訪舉報。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群眾舉報呼蘭區呼蘭橋頭西南側有污水直排的情況不屬實。

經查,在呼蘭河大橋西南側約2公裡處呼蘭河二道河橋下發現一處明管排水口,沿排水明管走向排查,發現排水來源為哈爾濱君豪義烏小商品城有限公司“君豪哈爾濱禦園”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因此處地勢較低,地下水層淺,需要臨時采取疏幹降水措施,因此設置瞭五根管徑約40公分的明管進行工程疏幹降水,排水管線長約2公裡,排放的水為工程疏幹降水(地下水)。

該公司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設置明管采取程疏幹降水作業,已向呼蘭區水資源管理辦公室報備,並取得取水許可證。

(三)問責情況

無。

十二、受理編號26:“哈爾濱市南崗區宣和街61號一烤肉店風機噪聲擾民,舉報人曾於2018年4月26日向當地環保局反映,環保局答復於近期監測至今無果。”

(一)基本情況

舉報人反映的哈爾濱市南崗區宣和街61號一烤肉店為哈爾濱市南崗區伍吉炭火烤肉店,經營執照註冊日期2017年12月28日,經營者范立波。哈爾濱市環保局南崗分局曾接到信訪舉報,進行現場執法。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哈爾濱市南崗區宣和街61號一烤肉店風機噪聲擾民,舉報人曾於2018年4月26日向當地環保局反映,環保局答復於近期監測至今無果。”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6月2日,南崗環保分局環境監察人員現場檢查發現,該單位現使用風機3臺,營業時間為10:00-22:00,風機均正常運行。哈爾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現場對該飯店進行噪聲環境監測(監測位置為:宣慶小區16棟2單元402室室內),監測數值顯示達標。針對該單位上述環境問題,環境監察人員現場告知經營者加強管理,減少風機噪聲擾民。南崗環保分局將進一步加強環境監管。

(三)問責情況

無。

十三、受理編號27號:“哈爾濱市道裡區機場路零公裡處、城元閣小區B棟2單元樓下的‘於大夫診所’西側第一個門市的一個熟食加工點冒黑煙。”

(一)基本情況

該熟食加工點位於哈爾濱市道裡區機場路零公裡處、城元閣小區B棟2單元樓下的“於大夫診所”西側第一個門市,2016年建設並投入使用,總投資額7萬元,主要從事加工雞架、雞腿等副食產品,該加工點使用煤氣罐,現場未發現冒黑煙問題。因該熟食加工點坐落在居民區內,無牌匾、無證照,是黑加工點,該案件屬於初次信訪。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2018年6月2日,道裡環保分局立即派兩名執法人員到現場進行查處。經查,該加工點無任何審批手續,執法人員依法責令其立即停止經營,並清除所有生產設備。2018年6月3日上午,道裡環保分局與道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執法,趕到該處加工點進行現場檢查,該單位已停止經營,生產經營設備已搬離。道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要求該加工點停業整頓,並查封扣壓瞭原材料。今後,道裡環保分局將對該小區加大監管力度,要求社區環保監督員及志願者對其進行日常巡查監督,嚴防黑加工點“死灰復燃”。

(三)問責情況

無。

十四、受理編號28:“巴彥縣興隆鎮民主村長春嶺大隊書記欒某某在張福屯西側汽車檢測線附近私設垃圾場且收費,堆積大量工業垃圾和生活垃圾,嚴重污染周邊魚池,目前該垃圾場已被填平,但垃圾未做任何處理,舉報人要求對受害養殖戶予以賠償。”

(一)基本情況

興隆鎮生活垃圾堆放場地位於興隆鎮民主村,該垃圾堆放場地於2008年投入使用,占地面積12000平方米,2018年年初停止使用。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不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

針對舉報人反映的上述環境問題,巴彥縣委、縣政府立即成立調查組就舉報內容進行調查核實。

1.關於舉報反映私設垃圾場且收費的問題。2008年,興隆鎮政府協調民主村,將民主磚廠的取土坑(村集體所有)作為興隆鎮城區生活垃圾堆放場地,該取土坑天然粘土層較厚,適合用於存放生活垃圾。該垃圾堆放場地始終由鎮政府統一管理,不存在私人收費問題。

2.關於舉報反映堆積工業垃圾和生活垃圾嚴重污染周邊魚池的問題。該垃圾堆放場地過去存放的全部是生活垃圾及少量建築垃圾,2018年年初停止使用,不存在舉報反映的堆積工業垃圾的問題。經調查組現場踏查並與垃圾堆放場地附近業主核實,垃圾堆放場地周邊不存在魚池。

3.關於舉報反映垃圾場已被填平,未做任何處理的問題。垃圾堆放場地已經覆土壓實,設置雨水導排溝、滲瀝液收集井等設施,防止對周邊環境產生影響。興隆鎮城區新產生的生活垃圾已於2018年年初全部運往綏化市綠能新能源公司進行無害化處理。

4.關於舉報人要求賠償的問題。距離垃圾堆放場地周邊不存在魚池。因此,不存在養殖戶損失的賠償問題。

(三)問責情況

無。

十五、受理編號29:“2010年左右,哈爾濱市雙城區鐵路北側的盛龍酒精廠承包雙城糖廠的氧化塘處理生產廢水,嚴重污染周邊地下水,導致周邊居民無法飲用地下水,舉報人要求將居民遷走。”

雙城區辦理情況:

(一)基本情況

黑龍江省盛龍酒精有限公司位於雙城區工廠街2號,該公司“6萬噸/年燃料乙醇及DDGS飼料”建設項目於2006年7月開工建設,2007年11月通過環境保護竣工驗收並投產使用。主要產品為酒精等,項目總投資2.8億元。

該公司日產生產、生活廢水約1200噸左右,經過自建污水處理站“厭氧+好氧”處理後,經雙城區第二排水幹線排入拉林河。

雙城區環保分局對該企業實施月監察制並對各項污染排放情況進行監測,根據該公司在線監控反映的數據以及監督性監測結果,該公司各項污染物做到瞭穩定達標排放,未發生過群眾信訪案件。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該企業污染地下水情況不屬實。

2018年6月1日,雙城區環境監察大隊執法人員對黑龍江省盛龍酒精有限公司污水排放情況以及原糖廠氧化塘進行現場調查核實,該氧化塘在1988年到1992年用於接納原雙城糖廠清洗甜菜廢水,氧化塘產權歸屬原雙城市工業總公司(池內有大量野生魚),1992年原雙城糖廠破產,原雙城市政府將氧化塘劃撥給原雙城市武裝部用作訓練靶場並在氧化塘內修建瞭兩棟看護房,一直到2008年2月經原雙城市政府同意黑龍江省盛龍酒精有限公司與雙城市工業總公司簽署瞭產權轉讓協議,將氧化塘產權歸屬於該公司名下用作企業排放污水的應急事故池,但該公司從未向氧化塘內排放過污水,2008年9月,該公司在廠區內建設瞭應急事故池。2008年2月至2010年期間該氧化塘處於閑置狀態,周圍居民在氧化塘內種植瞭大量玉米,2010年黑龍江省盛龍酒精有限公司將該氧化塘承包給揣洪志用做養魚使用至今。經調查,未發現信訪案件反映的情況。

關於舉報人要求搬遷事宜,雙城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涉事所屬永和街道辦事處成立工作組,按照“消除於萌芽,化解於基層”的原則,積極做好維穩工作,核實上訪人訴求,並提出處理意見。

經雙城區委、區政府認真研究,考慮到氧化塘北側的九戶居民房屋所處位置低窪,雨季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決定將九戶上訪群眾的房屋征收工作納入區政府總體房屋征收計劃,擇機啟動征收程序。

(三)問責情況

無。

市環保局辦理情況:

(一)基本情況

黑龍江省盛龍酒精有限公司位於雙城區工廠街2號,該公司“6萬噸/年燃料乙醇及DDGS飼料”建設項目於2006年7月開工建設,2007年11月通過環境保護竣工驗收並投產使用。主要產品為酒精等,項目總投資2.8億元。

該公司日產生產、生活廢水約1200噸左右,經過自建污水處理站“厭氧+好氧”處理後,經雙城區第二排水幹線排入拉林河。

雙城區環保分局對該企業實施月監察制並對各項污染排放情況進行監測,根據該公司在線監控反映的數據以及監督性監測結果,該公司各項污染物做到瞭穩定達標排放,未發生過群眾信訪案件。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該企業污染地下水情況不屬實。

2018年6月1日,雙城區環境監察大隊執法人員對黑龍江省盛龍酒精有限公司污水排放情況以及原糖廠氧化塘進行現場調查核實,該氧化塘在1988年到1992年用於接納原雙城糖廠清洗甜菜廢水,氧化塘產權歸屬原雙城市工業總公司(池內有大量野生魚),1992年原雙城糖廠破產,市政府將氧化塘劃撥給原雙城市武裝部用作訓練靶場並在氧化塘內修建瞭兩棟看護房,一直到2008年2月經市政府同意黑龍江省盛龍酒精有限公司與雙城市工業總公司簽署瞭產權轉讓協議,將氧化塘產權歸屬於該公司名下用作企業排放污水的應急事故池,但該公司從未向氧化塘內排放過污水,2008年9月,該公司在廠區內建設瞭應急事故池。2008年2月至2010年期間該氧化塘處於閑置狀態,周圍居民在氧化塘內種植瞭大量玉米,2010年黑龍江省盛龍酒精有限公司將該氧化塘承包給揣洪志用做養魚使用至今。經調查,未發現信訪案件反映的情況。

(三)問責情況

日本熊本草莓禮盒|日本熊本草莓禮盒批發無。

十六、受理編號30:“哈爾濱市道外區哈同公路金傢路段的向陽鄉垃圾處理廠,存在污染周邊地下水問題,影響周邊居民日常生產生活用水。”

(一)基本情況

向陽生活垃圾處理場(以下簡稱向陽垃圾場)是我市生活垃圾處理特許經營項目,由哈爾濱億豐生態環境有限公司負責建設和運行管理。場址位於香坊區向陽鄉金傢村,占地面積55公頃,采取衛生填埋方式,設計日處理能力1200噸,使用年限17年,項目總投資1.69億元,2004年11月投入試運行。按照國傢衛生填埋場建設標準,向陽場建設瞭防滲系統、滲濾液收集系統、導排氣系統、雨污分流和污水處理等設施。按照環保督察整改要求,2016年市政府投資增加一套滲濾液應急處理設備。滲濾液存儲於填埋區和調節池中,經過污水站處理後達標排放。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有關規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物排放檢測工作,環衛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生活垃圾填埋場建設運行情況進行監管。

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期間共收到兩項涉事企業信訪事項:一是第八批第332號群眾舉報向陽垃圾場異味擾民,選址不當的問題;二是第十三批第499號,群眾舉報向陽垃圾場無防滲措施,滲濾液排入阿什河、污染水體,垃圾異味擾民的問題。信訪事項均已辦結。2017年9月,群眾舉報向陽垃圾場對周邊空氣、水體造成污染,要求垃圾場搬遷或居民異地安置。信訪事項依法分類由相關部門辦理。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不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經現場調查,向陽垃圾場滲濾液存儲於填埋區和調節池中,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經查閱資料,《哈爾濱向陽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國環評證甲字第1703號)》表明,建設向陽垃圾場之前,該評價區淺層地下水環境質量達不到Ⅲ類地下水,為Ⅳ類地下水。2017年至今,黑龍江科瑞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多次對向陽垃圾場地下水現場采樣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相關檢測指標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中Ⅳ類水質指標限值要求。2018年4月,哈爾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對哈爾濱億豐生態環境有限公司地下水檢測結果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中Ⅳ類水質指標限值要求。經與環保部門溝通,至今未發生因地下水超標對向陽垃圾場的行政處罰反饋。

由於道外環保分局不具備對生活垃圾處理場進行環境監測及環境影響評價能力。為確保地下水水質安全,道外環保分局要求向陽垃圾場委托第三方定期對地下水進行檢測並及時上報檢測結果。道外環保分局將會同環保部門加強對向陽垃圾場監管力度,達標排放。

(三)問責情況

無。

十七、受理編號31:“哈爾濱市南崗區七政街和西大橋交口處,國宇物業供熱公司的鍋爐在供熱期間白天鍋爐冒黑煙,下午四、五點鐘煙囪冒白煙。舉報人要求取締該企業鍋爐。”

(一)基本情況

舉報人反映的哈爾濱國宇物業供熱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位於哈爾濱市南崗區通達街42-1號,該公司“七政小區供熱”建設項目於2008年5月開工建設,2008年10月建成並投入使用,總投資900萬元;為周邊居民小區冬季供熱。該處鍋爐房安裝使用2臺14兆瓦燃煤鍋爐,均配備瞭佈袋式除塵器和堿式脫硫塔,達到瞭我市鍋爐大氣污染物防治措施“提標改造”要求,設施2017年6月通過環保驗收,運行正常。其各項污染物排放濃度年度監測結果均符合相應標準限值。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哈爾濱市南崗區七政街和西大橋交口處,國宇物業供熱公司的鍋爐在供熱期間白天鍋爐冒黑煙,下午四、五點鐘煙囪冒白煙。舉報人要求取締該企業鍋爐。”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

6月2日,南崗分局環境監察人員現場檢查發現,該企業在今年4月份供暖結束後,供暖鍋爐已不點火運行,被投訴鍋爐房內的2臺14兆瓦燃煤鍋爐處於停用狀態,沒有人員活動及冒煙等排污情況發生。針對該單位上述環境問題,近期印發的《哈爾濱市2018年“治霾衛藍”工作實施方案》,已提出瞭“啟動淘汰市區建成區10-20蒸噸(含)燃煤鍋爐”,該企業被投訴鍋爐房內的2臺14兆瓦燃煤鍋爐將有望納入淘汰范圍,被拆除。南崗環保分局將進一步加強環境監管。

(三)問責情況

無。

十八、受理編號33:“一是2018年5月19日,松北區大劇院後方的松北區5號雨水提升泵站處排出大量黑水,經環保部門核實,該黑水為冬季積雪融化後所產生的廢水;舉報人對此有異議,懷疑有企業偷排生產廢水。二是哈爾濱市政府大樓北側向東流的銀水河河水常年不凍,每逢冬季河水冒熱氣且呈鐵銹色;舉報人要求查清是否有企業向河內排污,並希望對水質進行治理。”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2018年5月19日,松北區大劇院後方的松北區5號雨水提升泵站處排出大量黑水,經環保部門核實,該黑水為冬季積雪融化後所產生的廢水;舉報人對此有異議,懷疑有企業偷排生產廢水。)

(一)基本情況

5號雨水提升泵站位於松北區劇院路,屬松北區中源大道雨水排放口,目前松北區域內排水為雨污分流制,污水有單獨的污水管線輸送至松浦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松北區大劇院後方的松北區5號雨水提升泵站處排出大量黑水,經環保部門核實,該黑水為冬季積雪融化後所產生的廢水”情況屬實。

舉報的“舉報人對此有異議,懷疑有企業偷排生產廢水”不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

自5月21日以來,松北區城管局在環保部門監督下采取瞭一系列措施,對5號排水泵站出現的問題進行瞭處置。一是將泵池內積存的污水泵入污水管線,通過污水管線輸送至污水處理廠處理後排放,同時安排專業隊伍對泵池內淤泥進行瞭徹底清掏;二是對泵站出水口處淤積物進行瞭徹底清理,對出水口及水渠使用清水沖刷,將沖刷產生的污水使用吸污車運走,排放至污水管線,通過污水管線輸送至污水處理廠處理後排放;三是為防止泵池內的殘餘物隨雨水排出後產生污染,在泵池內設置2臺潛水備用泵,隨時可通過潛水泵將受污染水排放至污水管線。

針對群眾舉報“懷疑有企業偷排生產廢水”的問題,松北區組織工作人員對匯入5號雨水泵站的沿線排水管線進行瞭徹底排查。經查,該雨水泵站收集范圍內不存在生產企業,沒有企業偷排廢水的行為,沿線各檢查井未發現私接暗管的情況。

近期,松北區政府已責成區城管局就5號雨水泵站排出黑水事件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作出瞭處理。經區城管局研究並報請區政府同意,扣除瞭5號泵站管護單位大慶府民物業公司半年看護費用。區城管局責成大慶府民物業公司對相關責任人作出瞭處理。大慶府民物業公司已對負有直接責任的副經理和泵站主管進行瞭處理,對兩名當值看護工予以辭退,要求各泵站管護單位舉一反三,警鐘長鳴,高度重視環保工作,立即開展設備設施故障排查和水質檢查。區城管局排水科通過建立例會制度,加強監督檢查,落實落靠責任,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堅決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三)問責情況

2018年6月4日,針對5號雨水泵站排出黑水的問題,松北區紀委分別給予區城市管理和行政綜合執法局排水科負責人翟曉鵬、科員王成雙黨內警告處分。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二是哈爾濱市政府大樓北側向東流的銀水河河水常年不凍,每逢冬季河水冒熱氣且呈鐵銹色;舉報人要求查清是否有企業向河內排污,並希望對河水進行治理。)

(一)基本情況

銀水河即銀水灣支渠,為松北區內河水系之一,總長6.5公裡,是松北大道以西、中源大道以南、西四環以東、景觀大道以北區域雨水排放、防澇的重要組成部分,該工程由哈爾濱水務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建設,2010年6月開工,2011年5月完工,2013年交由哈爾濱市江北水城調度中心管理。經統計,匯入銀水灣支渠的排水口19個,主要是排出周邊區域雨水。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人反映的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

針對舉報人反映的銀水灣支渠水體泛黃問題,主要原因是區域內施工降水經雨水管道排放至銀水灣支渠,由於地下水鐵、錳含量高,鐵離子經過氧化後從二價變為三價,即俗稱的“鐵紅”的主要成分,因此造成瞭銀水灣支渠河水呈鐵銹色。關於舉報人反映的河水常年不凍、冒熱氣問題,主要是銀水灣匯水區域的部分建築工地需要冬季降水,匯入銀水灣支渠內,造成河水常年不凍、冒熱氣現象,不屬於排污問題。

針對舉報人要求查清是否有企業向河內排污的問題,為確保銀水灣支渠水質達標,松北區環保部門委托檢測單位進行不定期檢測,根據2018年5月17日最近一次的檢測數據,COD11mg/L,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水體標準。為加強城市排水、污水管理,松北區已於2018年5月21日組織區城管局、區供排水公司、區高新基礎公司、區項目辦、區水務局等單位,開展全區雨水管線排查工作,經排查,銀水灣支渠的匯水區域內未發現工業污染源。目前,松北區正組織相關單位再次開展一次拉網式排查,如排查出有私排污水問題,將立即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依法予以處罰。

針對舉報人要求對河水進行治理的問題。松北區擬采取以下措施進行治理,一是加大水體下泄流量,保證渠暢水清。在水量豐盈期,通過銀水灣支渠首尾兩座泵站的調節,加大水體下泄流量,增加河水更新頻次,稀釋和及時排除施工降水,降低施工降水對河水色澤變化(泛黃)的影響。近期,由於松花江水位低於銀水灣支渠水位,無法啟動水體流動調節,可待松花江水位恢復,啟動該項工作;二是實施暢通水系工程,徹底打通阻水區段,並對淤積河段進行清淤疏浚,確保河道暢通。

(三)問責情況

無。

十九、受理編號34:“哈爾濱市道裡區群力開發區陽光頤養花園、陽光育博苑、康泰嘉園等三個小區交匯處,常年堆放大量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異味擾民。舉報人要求清除垃圾、平整路面。”

(一)基本情況

居民反映道裡區陽光頤養花園、陽光育博苑、康泰傢園三個小區交匯處為規劃青海路和規劃南北路交叉口,該路段為市政規劃路。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道裡區陽光頤養花園、陽光育博苑、康泰傢園三個小區交匯處存在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異味擾民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

道裡區陽光頤養花園、陽光育博苑、康泰傢園三個小區交匯處為規劃道路,目前還沒有進行鋪設。該區域內存在的大量建築殘土和生活垃圾來源於附近工地和居民私卸。

對於此問題,道裡區組織群力街道辦事處對陽光頤養花園、陽光育博苑、康泰傢園之間的路段偷卸亂卸的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進行集中清理,6月5日下午已清理完畢。責成群力街道辦事處將該區域納入日常管理,聘用保潔和管護人員,加強環境巡視和垃圾清掃工作,同時設立圍擋,以防再次偷卸垃圾;責成區執法局加大管控力度,嚴查殘土偷卸行為。

(三)問進口水果批發|進口水果批發商責情況

無。

二十、受理編號37:“哈爾濱市道裡區河松街與前進路交叉口二環橋下,原屬於鐵路線的一部分,現有一塊空地違規出租用於收廢品、修車及倉儲;該處有大量生活垃圾堆積,異味嚴重擾民。舉報人要求清理垃圾,取締違法經營。”

(一)基本情況

道裡區河松街與前進路交叉口二環橋下周圍區域,原為鋼材市場,總占地面積1.76萬平方米,其鐵路道線占地約0.4萬平方米,鐵路兩側用地現歸屬正陽河木材加工廠。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河松街與前進路交叉口二環橋下,原屬於鐵路線的一部分,現用於收廢品、修車及倉儲,該處有大量生活垃圾堆積,異味擾民,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

2018年6月2日,道裡區責成正陽河辦事處主要負責人帶領工作人員到現場踏查核實情況,確認該處確有垃圾堆積。

針對上述問題,正陽河辦事處現場約談瞭正陽河木材加工廠辦公室主任王立軍及承租人陳某,告知中央環保督察組舉報受理信訪事項轉辦通知,要求他們立即將垃圾清理完畢。對此,正陽河木材加工廠及承租人陳某雙方均表示無財力,拒不清理。鑒於此,道裡區責成正陽河辦事處於6月3日晚6時雇用鉤機、貨車、灑水降塵車,至6月4日6時30分將大堆垃圾清理完畢。

同時,道裡區正陽河辦事處與區執法、公安、消防、市場監管、安監、環保分局等部門密切配合,對該區域違規無名廢品收購站予以關停並清理占道物品。派出執法隊員、清掃保潔人員加強巡視、保潔,防止反彈。區政府已致函正陽河木材廠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其督促正陽河木材廠履行環保責任,確保不再產生新的垃圾堆放問題。

(三)問責情況

無。

二十一、受理編號42:“哈爾濱市道裡區工農大街478號,漫步巴黎小區樓下‘阿田大蝦’飯店直排油煙,污染周邊環境。”

(一)基本情況

阿田大蝦位於哈爾濱市道裡區工農大街478號,漫步巴黎小區,該單位於2016年建設並投產使用,主要經營火鍋,項目總投資180萬元。該案件屬於初次信訪,無處罰。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

2018年6月2日,道裡環保分局立即派執法人員到現場進行查處。經查,該單位在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內新建產生油煙的餐飲服務行業,執法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對其下達瞭《哈爾濱市環境保護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其於2018年6月12日前改正上述違法行為,逾期不改正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責令關閉並處罰款。下一步,道裡環保分局將對該單位加大現場檢查力度,監督其整改。

(三)問責情況

無。

二十二、受理編號43:“一是2017年11月11日,舉報人乘飛機過程中發現黑龍江省境內有十幾個火點,造成大氣污染;希望有關部門加大管理力度。二是建議黑龍江省加強對公園內樹葉焚燒問題的管理力度。”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2017年11月11日,舉報人乘飛機過程中發現黑龍江省境內有十幾個火點,造成大氣污染;希望有關部門加大管理力度。)

(一)基本情況

案件舉報中所涉及的道裡區,位於哈爾濱市西北部,東以濱洲鐵路為界與道外區為鄰,西與雙城區接壤,南與南崗區相連,北至松花江南岸與松北區和肇東市隔江相望。哈爾濱太平國際機場位於道裡區太平鎮,周邊為道裡區太平鎮立功村、立新村和立業村。

在秸稈禁燒管控工作上,道裡區區委、區政府成立瞭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印發瞭《道裡區禁止野外焚燒秸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實施方案》、《哈爾濱道裡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在各鎮(街)、村屯確立瞭包保責任人,並與各鎮(街)簽訂瞭《道裡區秸稈禁燒工作任務書》。2017年,全區共出動巡邏車2807臺次,巡邏人員11947人次,備用水車23臺,備用鏟車24臺;發現19處火點,約談包村幹部5人、村幹部6人。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不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

6月2日20時,接到轉辦通知後,市農委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親自組織相關處室和工作人員,連夜就此案件進行瞭調查核實。具體情況為:

6月2日20時22分,市農委主任孫玉責成副巡視員金光東,致電道裡區主管副區長張守富,就舉報人所反映的情況進行瞭溝通,並要求道裡區迅速進行核實。道裡區主管副區長張守富立即會同該區農林局長韓建章就此事進行瞭調查。

6月3日9時,市農委又委派市禁燒辦副調研員荀玉臣和市能源辦主任劉占慶到道裡區與區相關工作人員就此案件進行進一步核查。經道裡區反饋以及實地核查,未發現舉報人舉報當日(2017年11月11日)的舉報信息及受理痕跡。

6月3日10時和14時,市農委又分別與農委信訪窗口負責人石慶以及環保部門舉報受理電話負責人張立海進行瞭溝通,並要求2人對2017年11月11日的舉報及信訪信息進行瞭查詢。經查,也未發現舉報人舉報當日(2017年11月11日)的舉報信息及受理痕跡。與此同時,市農委又對2017年11-12月份禁燒工作文件、文書進行瞭梳理,未發現2017年11月11日電話舉報記錄等文件、文書和受理痕跡,也未下達過相應的《疑似火點核查通知書》。

因接到轉辦通知的時間與舉報當日的時間相隔較長,為確保核查的準確性,市農委又查詢瞭舉報人舉報當日(2017年11月11日)環保部門的火點推送信息及氣象信息。經查,2017年11月10日,我市發生明顯降雪,道裡區所在的主城區出現雨加雪天氣,降水量為0.6毫米,次日野外焚燒秸稈的氣象條件不允許。同時,因前一日降雪,舉報人舉報當日(2017年11月11日)及次日,環保部門沒有推送火點報告。

目前,鑒於舉報人舉報信息中未能明確指出火點的具體位置,調查結果並未發現相關受理痕跡,並根據道裡區匯報情況來看,當日不具備秸稈焚燒條件,此舉報信息不屬實。

盡管沒有發現舉報信息火點焚燒痕跡,但我們也將本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度,認真完善秸稈禁燒的各項措施,並進一步加快推進秸稈“五化”綜合利用,為秋季秸稈禁燒工作奠定堅實基礎。同時,我們也將積極配合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認真辦理好相關轉辦案件,確保“回頭看”工作取得紮實成效。

(三)問責情況

無。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二是建議黑龍江省加強對公園內樹葉焚燒問題的管理力度。)

(一)基本情況

多年來,哈爾濱市一直禁止在公園、綠地內焚燒樹枝樹葉和廢棄物,並以法律、法規條款形式禁止此類行為。2008年頒佈的《哈爾濱市城市公園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中規定:“公園內禁止下列行為(十二)焚燒樹枝樹葉和廢棄物。”2014年頒佈的《哈爾濱市城市綠化條例》中第四十一條禁止下列損壞城市綠化及其設施的行為第(四)項規定:“在城市綠地內挖坑取土、焚燒物品、野餐、燒烤”。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不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

在日常管理中,哈爾濱市園林辦一直將禁止在公園、綠地內焚燒樹枝樹葉和廢棄物作為園林行業和城市公園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納入對各區園林綠化養護管理和城市公園管理考核內容,並通過日常檢查和接受市民、遊客通過12319城管熱線來電等形式進行監督,取得瞭較好的效果。近兩年的日常檢查中,沒有發現在公園中焚燒樹枝樹葉和其他雜物現象,12319城管熱線也沒有接到市民遊客的此類問題的反映。

下一步,市城管局還將繼續加大監督管理力度:一是加強法規制度的學習宣貫。深入貫徹國傢在環境保護和城市園林綠化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增強每個園林職工的法律觀念和環保意識,形成人人知曉環保法規、愛護環境、主動維護環境的良好氛圍;二是加強公園、綠地園林廢棄物處置管理,組織開展利用園林廢棄物制肥、加工利用等綜合研究,變廢為寶,並加強園林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全過程管理;三是加強日常檢查考核,及時發現問題及苗頭,及時糾正;四是加強社會監督,向社會公開舉報電話,隨時接受市民、遊客對公園、綠地環保工作的監督;五是堅決查處違規行為,對發生違規焚燒園林廢棄物的行為人堅決查處,絕不姑息,並對相關單位領導追責,確保不發生城市公園、綠地內焚燒樹枝樹葉和其他園林廢棄物污染環境問題。

(三)問責情況

無。

二十三、受理編號44:“哈爾濱市木蘭縣永勝村大炮臺屯大炮臺收糧點,於2013年6月砍伐12畝退耕還林樹木建烘幹塔,生產過程中產生噪聲和粉塵,污染周邊環境。當地村民曾多次向木蘭縣林業局和木蘭縣環保局反映上述問題,木蘭縣林業局給予的答復與實際情況不符,木蘭縣環保局至今沒有處理結果。”

(一)基本情況

木蘭縣永勝村大炮臺收糧點,企業名稱是木蘭縣宏宇玉米專業合作社,位於吉興鄉永勝村大炮臺屯,102國道1471公裡800至900米處道北,面積1717.2平方米。實際經營人為木蘭縣木蘭鎮居民潘鳳元。

(二)核實處理情況

1.關於“砍伐12畝退耕還林樹木建烘幹塔”情況

經調查,舉報不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

2003年,該地塊被納入退耕還林范圍並辦理林權證,2009年5月被投訴人潘鳳元從永勝村委員會承包該地塊。由於林地栽植樹木受病蟲害等因素的影響大部分沒有成活。當年11月潘鳳元提出置換申請,經縣退耕還林辦公室核準,將該退耕還林地塊調換到吉興鄉石傢屯南泡邊,面積12.34畝。縣林業局註銷瞭潘鳳元持有的大炮臺地塊林權證。該地塊屬於非林業規劃用地,且林木遭受病蟲害感染,林木處置歸所有者自行處理,不存在違法砍伐情況。

2.關於烘幹塔生產過程中產生噪聲和粉塵,污染周邊環境,當地村民曾多次向木蘭縣環保局反映上述問題,至今沒有處理結果情況

經現場調查,上訪人反映的木蘭縣宏宇玉米合作社,烘幹塔生產過程中產生噪聲和粉塵,污染周邊環境問題不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

該合作社位於大炮臺屯的東南角,南側是京撫公路、東側是耕地、西側是修理部、北側50米外是村民居住地。由於糧食收購加工企業是季節性生產(生產期為每年10月至下一年2月),目前,宏宇玉米合作社處於停產狀態。

2015年初,該屯村民王吉祥向縣環保部門反映該合作社烘幹塔產生噪聲和粉塵污染,影響村民生活。環保部門經調查認定情況屬實,向該合作社下達整改決定書,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該合作社於當年9月投資8萬餘元對烘幹塔處理設施進行瞭改造,解決瞭污染問題。在建設項目清理中,於2016年11月履行瞭建設項目備案手續,監測報告顯示噪聲、粉塵及煙塵均實現達標排放。縣政府責成縣環保部門將辦理結果向上訪人進行反饋,當時上訪人對處理意見沒有提出異議。不存在噪音、粉塵超標情況和木蘭縣環保局至今沒有處理結果情況。

下一步,木蘭縣環保部門將在該合作社生產期間,聘請哈爾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進行監督性監測,如發現該企業超標排放污染物(包括噪聲及粉塵),將立即進行處理。同時,在全縣糧食收購加工單位生產期間,加大對糧食烘幹設備的環境監管力度,依法從嚴從重處理污染物超標排放企業。

(三)問責情況

無。

二十四、受理編號46:“今年,哈爾濱市政府計劃在道裡區工農大街何傢溝建高架橋,解決交通擁堵問題,舉報人擔心高架橋建設過程中破壞附近生態環境,要求不要在此建高架橋。”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我市交通擁堵問題日益突出,多次在全國最堵城市排名中排名靠前,市民對加強市政路橋建設、改善出行環境的呼聲十分強烈。特別是哈西、群力等城市新區與老城區聯系不暢,二環與三環之間的快速通道有限,中心區車流向外疏解能力不足,早晚高峰時段西二環康安路段交通流量過度飽和,嚴重影響群眾出行。為此,我市謀劃瞭城鄉高架體系項目,起點與現狀西二環高架橋相連,經安陽路、何傢溝、城鄉路至終點,全長約6公裡,其中何傢溝高架橋起點安陽路與何傢溝交口,終點城鄉路與何傢溝交口,全長820米,工程建成後將完善區域路網體系,緩解交通壓力。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高架橋建設過程中破壞附近生態環境的情況不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

按照國傢關於工程項目建設的相關規定,該項目目前正在履行報批程序,辦理前期手續,工程尚未開工建設,不存在破壞附近生態環境的問題。

何傢溝高架橋采用單墩柱支撐方式,墩柱位於堤岸,橋寬9米,單向2車道,橋下凈高約5-5.5米,對何傢溝水體、植被等生態環境不會造成破壞,涉及的噪聲污染問題正在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將按批復的規范要求采取措施。項目建設過程中,市住建委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對周邊生態環境采取保護性措施,並嚴格文明施工管理,規范設置圍擋及施工便道,對確因建設需要臨時占用的部分,將在施工結束後按原樣、原標準進行恢復。

(三)問責情況

無。

二十五、受理編號48:“哈爾濱市南崗區宣仁街30號院內的三傢無牌汽車修配廠修車時噪音擾民,將廢機油堆放在黑龍江省紅十字會後院,污染周邊環境。”

(一)基本情況

經現場檢查,舉報人反映的哈爾濱市南崗區宣仁街30號院內院內共存在5傢汽車修配廠,其中4傢屬無照經營,1傢有工商執照。

哈爾濱市宏順快修行,獨立平房經營,有工商執照,註冊日期2011年4月11日,經營者李晶,有機動車維修許可證,無環保審批手續,無噴漆項目。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

2018年6月2日,南崗區多部門聯合執法現場檢查發現,院內共存在5傢汽車修配廠,其中4傢屬無照經營1傢有工商執照。

南崗環保分局執法人員對4傢無照經營汽車修配廠下達瞭《環境監察通知書》,要求其立即停止汽車維修等環境違法行為;對1傢有營業執照的哈爾濱市宏順快修行下達瞭《環境監察通知書》,要求其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等待進一步處理。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現場對4傢無照經營的修配廠依法進行瞭查封(具體地點分別是宣仁街32號4號車庫、2號車庫、1號車庫,宣仁街28號車庫)。

現場未發現將廢機油堆放在黑龍江省紅十字會後院現象,一支廢棄無人認領的空機油筒,已由南崗區工作人員進行清理並妥善處置。

區相關執法部門和屬地街道辦事處將進一步加強環境監管,確保該問題得到整治。

(三)問責情況

無。

二十六、受理編號49:“哈爾濱市賓縣賓州鎮文化街天池園洗浴冒黑煙,致使周邊居民夏季不能開窗。該浴池有時燃燒膠皮車帶,異味擾民。”

(一)基本情況

天池園洗浴位於賓縣賓州鎮文化街,2012年投入使用,洗浴規模屬於小型,面積約為280平方米,配有一臺0.5噸燃煤鍋爐,配有水膜除塵。鍋爐房距離最近樓房約5米。

該洗浴燃煤鍋爐屬於建成主城區淘汰范疇內,縣環保局、工信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17年6月27日聯合對該浴池下達拆除燃煤小鍋爐通知,要求其按照哈爾濱市淘汰小鍋爐總體部署,2018年9月底前完成淘汰。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

2018年6月2日,接到中央環保督察組關於“第一批舉報受理信訪事項轉辦清單”後,賓縣縣委、縣政府立即組織縣環保局,於6月3日對信訪事項進行實地調查。

經過現場調查:該浴池目前正在進行清潔能源改造,由於部分設備未完成安裝,該浴池為瞭營業需求,仍然采取傳統燃煤方式供暖,檢查過程中未發現燃燒膠皮車帶行為。環保局當場對其責令停止營業,限期改造。目前,該浴池已停業整改。

(三)問責情況

無。

二十七、受理編號50:“南崗區文明街60號門市後身一垃圾場,5年來垃圾無人清理,常年散發異味,嚴重擾民。當地居民曾多次向市長熱線、省長熱線反映未果,南崗區文化街道辦事處與當地鐵路管理部門互相推諉,遲遲不予解決。”

(一)基本情況

文明街60號門市後身垃圾場實為鐵路用地,原計劃為文海溪畔小區二期工程,開發建設單位為鐵路房建集團哈開發分公司,占地面積12427.8平方米。因與文明街部分平房居民未達成房屋征收補償協議,因此,此處一直未進行開工建設。由於周邊居民經常往此處傾倒生活垃圾及雜物,形成瞭垃圾場。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問題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

2018年6月3日下午4時,南崗區政府組織區城管及行政執法局、區環保分局、區國土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文化街道辦事處及屬地公安派出所召開專題會議進行部署和落實。鑒於鐵路房建集團哈開發分公司目前尚不能開工建設,先擱置爭議,由文化街道辦事處負責先行組織清理,相關執法部門聯合執法,確保綜合整治到位。文化街道辦事處於6月4日早6時組織人工60餘人,鉤機、鏟車、拉運車輛5臺對垃圾場進行全面清理,並對周邊進行圍擋,加派人員進行看護,預計將於6月8日全部清理完畢。同時,南崗區將進一步和鐵路部門溝通和協調,爭取此地段早日開工建設,徹底解決環境污染問題。

(三)問責情況

無。

二十八、受理編號51:“哈爾濱市香坊區朝北路公濱城市花園小區1棟3單元至11單元門前的下水井返水,囤積大量污水,已持續4個月。小區物業、社區、街道及市政府均不予管理。”

(一)基本情況

香坊區朝北路公濱城市花園小區坐落在香坊區香玲街、朝北路、珠江路合圍區域,共四棟傢屬住宅,219戶,建築面積8627.55平方米,分別建於1952年、1974年、1979年,磚混結構,系黑龍江省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省建公司)傢屬住宅小區,該小區原物業企業由建工集團房產處自行管理。2017年5月22日由省建公司與哈爾濱市金愛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愛物業)簽訂瞭《香坊區省建傢屬樓分離移交協議書》。金愛物業進入該小區管理,因小區下水排污管線與通往市政幹線主管線斷裂,導致小區的污水無法排放,造成居民的生活污水大量囤積,污水返上地面。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材料反應的“哈爾濱市香坊區朝北路公濱城市花園小區1棟3單元至11單元門前的下水井返水,囤積大量污水,已持續4個月。小區物業、社區、街道及市政府均不予管理”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

金愛物業剛進入時,采取利用排污車清掏解決污水問題。小區下水管線斷裂後,該物業多次采取清掏解決污水囤積問題,就此產生大量資金,因該小區居住群體大多為低收入傢庭,該物業企業進駐後至今無法收取物業費,使企業無經濟能力進行清掏,企業存在實際困難。該小區污水清掏問題,應屬小區全體業主維護自用公共設施。依據《哈爾濱市房屋維修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應啟動專項資金進行維修,或未歸集此項資金的應由業主共同集資進行維修。為切實解決群眾訴求,香坊區積極行動,采取如下措施解決該小區污水上返問題。一是已於6月4日15時與市職能部門對接溝通,擬將該小區管線問題例入2018年哈爾濱市老舊住宅改造項目,申請市財政資金給予解決。二是針對目前污水囤積問題,組織物業企業於6月4日已開始清掏作業,確保管線維修開工前不發生污水四溢情況。三是下一步,將加大工作力度,積極協調市職能部門盡快對小區管線維修立項開工,力爭2018年12月底徹底解決該小區污水管線泄漏問題。

(三)問責情況

無。

二十九、受理編號52:“一是哈爾濱市賓縣英傑景區小嶺屯、永豐屯、松林林場傢屬樓居民向猞猁河排放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動物糞便,污染水體環境。二是松林林場傢屬樓冬季供熱期間煙囪冒黑煙,污染周邊環境。”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哈爾濱市賓縣英傑景區小嶺屯、永豐屯、松林林場傢屬樓居民向猞猁河排放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動物糞便,污染水體環境。)

(一)基本情況

永豐屯和小嶺屯隸屬於賓州鎮友聯村,永豐屯距離猞猁河1.2公裡,共有42戶居民、132人,小嶺屯距離猞猁河500米,107戶338人。

松林林場傢屬樓是哈爾濱英傑遊覽景區管理有限公司建設英傑溫泉小鎮02地塊建設項目,於2014年5月開始建設,2015年9月建成並投入使用,建有2棟5層住宅樓,1棟松林林場辦公樓,建築面積9000平方米,現住宅樓入住率50%左右。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

2018年6月2日,接到中央環保督察組關於“第一批舉報受理信訪事項轉辦清單”後,賓縣縣委、縣政府立即組織賓州鎮和縣林業局,於6月3日對信訪事項進行實地調查。

通過調查發現:永豐屯和小嶺屯生活垃圾確有收集處理不及時現象,但沒發現有動物糞便和生活污水排入猞猁河。松林林場傢屬樓,生活污水采用儲存外運方法處理。現場調查時,發現猞猁河邊有一個塑料管排污口,但未見有排水現象。

針對上述問題:賓州鎮立即組織力量對屯內生活垃圾進行全面清理,開展巡河行動,加大對猞猁河附近村屯環境衛生綜合治理,用混凝土對猞猁河邊塑料管排污口進行瞭封堵。

(三)問責情況

對友聯村存在的問題,友聯村村委會副主任隋國昌負有主要責任,已移交賓縣紀檢監察部門進行責任追究。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二是松林林場傢屬樓冬季供熱期間煙囪冒黑煙,污染周邊環境。)

(一)基本情況

松林林場傢屬樓是哈爾濱英傑遊覽景區管理有限公司建設英傑溫泉小鎮02地塊建設項目,於2014年5月開始建設,2015年9月投入使用,建有2棟5層住宅樓,1棟松林林場辦公樓,建築面積9000平方米,現住宅樓入住率達到50%。配有1臺2蒸噸/小時臨時供熱燃煤鍋爐,配有幹式除塵器,鍋爐房距離最近樓房約500米。

賓縣日常污染源監管,采用“雙隨機,一公開”方式對監管對象進行檢查。此建設項目暫未隨機到,此前未接到信訪投訴。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2018年6月2日,接到中央環保督察組關於“第一批舉報受理信訪事項轉辦清單”後,賓縣縣委、縣政府立即組織縣環保局、縣林業局,於6月3日對信訪事項進行實地調查。經調查,松林林場傢屬樓確有一臺燃煤鍋爐,目前處於停用狀態。

調查處理情況:

通過走訪附近居民和小區住戶,瞭解到該鍋爐在供暖期是間歇式供熱,起爐時會冒黑煙。

針對上述問題:鍋爐產權單位計劃納入景區集中供熱,今年取暖期前完成。

(三)問日本珍珠小葡萄|日本珍珠小葡萄批發責情況

對松林林場存在的問題,松林林場主管後勤工作的王洪飛負有主要責任,已移交賓縣紀檢監察部門進行責任追究。

三十、受理編號60:“一是哈爾濱市香坊區三合路漫香林小區高層6號樓北側,原規劃建設花園和綠地處,現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異味擾民,舉報人要求清除垃圾,在此處恢復建設花園和綠地。二是香坊區漫香林小區東側馬傢溝河內200-300米范圍內臭味很大,舉報人要求對該段進行治理。”

第一個問題辦理情況:(一是哈爾濱市香坊區三合路漫香林小區高層6號樓北側,原規劃建設花園和綠地處,現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異味擾民,舉報人要求清除垃圾,在此處恢復建設花園和綠地。)

(一)基本情況

哈爾濱市香坊區三合路漫香林小區高層6號樓北側的土地於2008年被征用,扣除項目開發建設用地、三合路道路用地、馬傢溝河綠地用地,香坊區將剩餘土地進行圍檔,並履行規劃等手續,由於規劃路網調整,導致原規劃綠化等市政公用用地的剩餘土地也隨之進行瞭調整,現手續正在辦理中。對於產生的建築垃圾及生活垃圾為附近居民傾倒所致。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

針對舉報材料反應的“哈爾濱市香坊區三合路漫香林小區高層6號樓北側,原規劃建設花園和綠地處,現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異味擾民,舉報人要求清除垃圾,在此處恢復建設花園和綠地”問題。香坊區於6月3日組織區城管局、集體土地征收辦、屬地單位立即趕赴現場,由區城管局、屬地單位組織隊伍負責清理,共出動人員100餘人,車輛30多臺,推土機2臺,清運垃圾100餘車,目前,該處空地垃圾已全部清理完畢。下步香坊區將聯合相關職權單位對此處加大監控力度,保證不再發生垃圾傾倒現象。

(三)問責情況

無。

第二個問題辦理情況:(二是香坊區漫香林小區東側馬傢溝河內200-300米范圍內臭味很大,舉報人要求對該段進行治理。)

(一)基本情況

該產生異味河段位於三合路與寧安路交匯處馬傢溝河段。經現場勘測,產生異味根源是該處排水口。2017年,哈市排水集團修築排水管線接入馬傢溝該段市建委內河處修築的截流管線井裡,目前,該處管線並未使用,但接入截流井口上方未封閉,隨著天氣轉暖,井裡異味由排水口返出。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

針對舉報材料反映的“香坊區漫香林小區東側馬傢溝河內200-300米范圍內臭味很大,舉報人要求對該段進行治理”問題。香坊區積極協調市職能部門,對馬傢溝該段臭味問題,采取在該段排水口加置簾佈,既可保證正常排水,又可以防止異味排出的措施,解決該段臭味問題。目前,市排水集團正在啟動加置簾佈工程,預計6月9日前完成此項工作。下步香坊區將責成屬地單位對馬傢溝該段進行嚴格管控,防止排水口加置簾佈遭到損壞。

(三)問責情況

無。

三十一、受理編號62:“哈爾濱市松北區祥安南大街世紀花園C區小區東門南側院內,中央紅小月亮超市後門小區路上的排水口,每天晚五、六點鐘冒煙產生異味擾民。”

(一)基本情況

經實地調查,舉報材料反映的地點是一個名為福滿傢的蔬菜水果超市,位置在世紀花園C區88棟第2號商服。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情況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

福滿傢蔬菜水果超市在自己小店前面一窗戶處安裝瞭燒烤的槽子,上面做瞭排風排煙罩,接到後院兒的小區院內。在屋內走明管之後從窗戶出去埋入地下後接到雨水管線。

該水果店販賣水果證照齊全,但燒烤為超范圍經營。根據實際情況,松祥市場管理所於6月1日對其下達瞭“責令整改通知書”,讓其立即停業。6月4日,松北區進行現場檢查,該設備已經拆除。

(三)問責情況

無。

三十二、受理編號65:“2018年3月,盟科時代小區物業公司告知業主地下車庫進行裝修,施工過程中產生建築揚塵和噪音污染擾民,施工方未取得相關環保審批手續,舉報人要求停止施工建設並恢復原狀。”

(一)基本情況

盟科時代小區位於南崗區軒轅路22號,配套的獨立地下車庫於2000年建成並投入使用,地下車庫產權歸業主個人所有,由黑龍江藍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物業管理,該公司於2016年4月5日成立,經營范圍主要是物業管理、供熱服務等。5月中旬該單位對車庫10000餘平方米破損地面和承重柱進行修復加固,使用2臺電鎬和1臺電錘進行施工作業。

該公司在小區管理過程中未接到過環保投訴、未處罰。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該單位存在的噪聲問題屬實,施工揚塵問題屬實,施工方未取得相關環保審批手續情況不屬實。6月2日10時22分接到市環保局轉辦件,立即到現場進行調查核實,現場十餘人正在施工。經向現場負責人瞭解,一是產生噪聲的設施主要是電錘、電鎬等高強度發聲設備;二是施工期間產生粉塵;三是施工方未取得相關環保審批手續情況不屬實。

哈爾濱市環境保護局經開區分局責令藍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產生噪聲的設備,尤其在中高考期間,調整施工工藝,禁止高噪聲設備使用。待中高考結束後,噪聲監測達標方可正式恢復使用;在地下車庫封閉遮擋,在地下車庫出入口處,責令采取濕式作業、運輸車輛封閉覆蓋,防止運輸過程中產生二次揚塵污染;依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該車庫裝修不屬於開辦項目類,無需辦理環保審批手續。

經6月3日核查,該單位自行停止裝修行為,正在整改中。下一步,哈爾濱市環境保護局經開區分局將加大對該單位裝修行為的日常監管,防止裝修行為擾民。

(三)問責情況

無。

哈爾濱市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6月7日

聲明: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號系信息發佈平臺,搜狐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 閱讀 (0) 網站地圖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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